blood
虽然被陆森赶走了,任思议仍躲在车库回廊边等着。
约莫半个小时,盛恒集团的陈远志便从别墅大门走了出来。
庭院地灯照着他灰白的脸,他微佝偻着背,右手紧紧握着左手的手腕。
那里好像缠了纱布,隐约还渗着一点暗红。
但陈远志的表情并不痛苦,像是卸下了什么千斤重担似的,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站在台阶上,脸上还带了点笑。
显然,他用别的方式让沈慎帮了他。
看到盛恒集团老总这样的大老板,都要如此卑躬屈膝来求沈慎帮忙,任思议就知道家里这位“主人”不是一般人。
想到自己失踪多年杳无音讯的父亲。
如果沈慎愿意帮帮忙,帮她打听一下,说不定有希望?
不过,任思议转念一想,陈远志送他一座几公斤的金乌鸦像,他看都不多看一眼。
请他帮忙的代价不知道有多高啊。
她什么都没有,人家凭什么帮她呢。
算了。
走一步看一步吧,先干好自己的工作。
……
她尽职尽责地给沈慎当保姆。
大部分杂活,譬如准备晚餐、或者擦拭家里古董打扫卫生这些事,都有管家陆森。
有时候,任思议真觉得管家陆森太六边形战士了,偌大的别墅,被他一个人管理得井井有条。
能留在沈慎身边的,果然没有一个是简单角色。
于是,留给任思议唯一的工作,就只剩下一件:陪大少爷玩。
沈独因为腿伤,被困在家里休养了快一个月。
他本来就是爱玩爱闹的性子,整天对着天花板和电视屏幕,闷得都快长白毛了。
这天后半夜,他接到一通狐朋狗友的电话,那头闹哄哄的音乐声顺着听筒传过来,勾得他心痒难耐。
不过,他一个人可走不了,得让人帮忙。
除了任思议,没人能帮他。
他哥禁了他的足,不让他出去乱晃,管家陆森绝对不会放他走,不过好在,陆森并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时无休的超人,后半夜等他哥去工作之后,陆森会有一段休息睡觉的时间,趁着这个时候,让任思议推他出去。
计划很完美,只要任思议愿意配合。
任思议还不知道他哥禁他足,白天睡够了觉,晚上倒是不困,能陪他玩到日出。
所以晚上沈独一直竖着耳朵听听楼上的动静,直到楼上安静下来,确定陆森睡下了,他一边若无其事地操控手柄,一边用那种超绝不经意的语气开口:“诶,思思,我几个朋友约我出去玩儿,走啊,陪我去。”
任思议放下手柄,打了个呵欠:“去哪里啊?”
“酒吧。”
“你现在…能去吗?”她看了眼他腿上固定着的支架。
“不是有你吗。”
“我是说,你哥让你去吗?”
沈独嗤了一声,不以为意:“有什么不让的?我是腿伤了又不是成废人了,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家里发霉吧。”
任思议想想也是,他都成年了,他哥也没说过不许他出去的话。
“好吧。”任思议绕到他身后,握住轮椅的推手,推着他轻手轻脚地出了别墅大门。
夏日的夜风很闷热。
出了大门,沈独对她说:“帮我叫个网约车,目的地设在blood酒吧。”
“二少爷出门没司机吗?”
司机当然有,可他哪儿敢叫啊,前脚叫了司机,跟着他哥就知道了。
他用吊儿郎当的腔调说:“这么晚了把人叫起来干嘛?我又不是我哥那种资本家,我对佣人都很好的,他们也是人嘛,要睡觉的。”
任思议:……
那我不是人嘛。
算了。
看在日薪两千五的份上。
她面无表情地叫了车,很快,一辆白色网约车驶过来。
她费了些力气把沈独连人带轮椅弄上车,关上车门,车子朝着夜色深处驶去。
Blood酒吧开在郊外,并不在市区热闹的娱乐街。
这里好像是旧厂房改造的艺术区,从外面看,很低调,不像一家酒吧。
没有灯牌,没有店招牌,任思议推着沈独走进去,穿过一条幽深的走廊,进了大厅。
冷气扑面而来,任思议打了个寒战,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。
妈呀,好冷!
就把内部是黑白装修,穹顶很高,悬挂着几盏造型凌厉的金属灯具。
舞池里大家张牙舞爪忘情地跳舞,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,每个人脸色都极致苍白。
任思议只觉得冷,冷得像是走进了一个冰窖。
这空调电费跟不要钱似的。
包厢在走廊尽头,门推开,宽大的环形沙发上坐着七八个年轻男生。
看起来年纪都不大,二十出头的样子,又帅的也有普的,大部分男生身边都有女孩陪坐着。
门一开,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投来。
“沈哥!你可算来了!”
“就等你了沈哥,快快快,坐这儿坐这儿。”
立刻有人起身让出最中间的位置,旁边的男生殷勤地递上酒杯:“沈哥,好久没见了,罚一杯啊。”
“行啊。”沈独端起酒杯直接就喝了。
任思议注意到,沈独身边那种前呼后拥的架势,不像是在对待一个朋友,反而像在对待贵客似的。
任思议在沈独旁边坐了下来。
刚一落座,坐在她另一侧的一个瘦高个男生就歪过头来,直勾勾盯着她。
盯得她很不舒服。
还有更过分的,那人居然靠了过来,鼻翼轻轻翕动,在她颈上嗅了一下。
靠!
这么没边界感吗!